保研加分 | 终于等到你,挑战“挑战杯”!
来源:“挑战杯”竞赛 22.8w阅读 2021-01-27
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(以下简称“挑战杯”竞赛)至今已成功举办十六届。竞赛创办以来,始终坚持“崇尚科学、追求真知、勤奋学习、锐意创新、迎接挑战”的宗旨,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、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、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促进高校立德树人,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、示范性和群众性,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、良好的影响。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,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,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、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,共青团中央、中国科协、教育部、中国社会科学院、全国学联决定共同主办第十七届“挑战杯”竞赛。根据第十六届“挑战杯”竞赛全国组委会决定,第十七届“挑战杯”竞赛由四川大学承办,将于2021年5月底前完成作品报送,决赛将于下半年在成都举行。目前,第十七届“挑战杯”竞赛领导小组和全国组织委员会已经成立,各项筹备工作全面展开。为切实组织好第十七届“挑战杯”竞赛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官网:http://www.tiaozhanbei.net/
作品要求及审查
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。
(一)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。
1.申报个人作品的,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%以上的研究工作,作品鉴定证书、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,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;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,均须申报集体作品。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。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,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。
2.增加作品自查环节,申报学生签订承诺书,承诺作品符合“挑战杯”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,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。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,将取消参赛资格。
3.硕博连读生前两年可按照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。
4.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(论文)、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、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(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)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。
(二)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、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、科技发明制作三类。
1.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。
2.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、文明文化、美丽中国、民生福祉、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,也可以按照哲学、经济、社会、法律、教育、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。为贯彻“挑战杯”竞赛宗旨,帮助参赛学生把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,更好地进行参赛作品选题制作,竞赛组委会邀请专家拟定了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(见附件)。
3.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、B 两类: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、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;B 类指投入较少,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、小制作等。
(三)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,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,否则不予评审。
1.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,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。
2.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,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开具证明,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、生长不利的影响。
3.新药物的研究,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。
4.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,并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。
5.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,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。
(四)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(或教研组)推荐,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。
(五)本届竞赛不接受没有列为竞赛学科的作品参赛。
附件:1.参赛作品数额分配表
2.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(试行)
3.评审规则
4.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